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-將吊銷其車輛營運證
2019-10-22
10月19日獲悉,山西省交通運輸廳、省公安廳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發布通知,將進一步加強車輛運輸車超長違法運輸行為的治理。其中,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,將吊銷其車輛營運證。
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運管機構、公路管理機構,將加強對本轄區整車物流企業的監督檢查,督促轄區內整車物流企業合法裝載運輸,對違法次數多、違法行為嚴重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。同時,強化對乘用車集中裝車點、物流場站、乘用車制造企業生產廠區的源頭監管,嚴禁不符合裝載要求的車輛運輸車出廠上路。對于指使、強令車輛運輸車駕駛人超長裝載運輸乘用車的,將按相關規定,依法責令改正,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運輸車,將吊銷其車輛營運證;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運輸車駕駛人,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。此外,我省將把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失信的車輛運輸車、駕駛人、整車物流企業,以及指使、強令車輛運輸車駕駛人違法運輸乘用車的企業,納入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失信當事人名單。